职称申报指南
一、受理范围
1、中级职称:
工程类(1、日用化学工程专业;2、计算机与信息技术专业;3、机械与自动化专业;4、建筑设计与施工专业、5、生物医药专业) 。
经济类(以考代评)。
2、 高级职称:
(1)高级工程师(副教授级)任职资格(1、日用化学工程专业;2、计算机与信息技术专业;3、机械与自动化专业;4、建设交通类)。
(2)高级经济师(审定)。
二、 申报条件
1、学历资历
中级:大专学历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本科学历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研究生学历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高级: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中级职称5年以上;博士学历学位,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职称外语及职称计算机
2017年开始,职称外语及职称计算机不是前置条件。
3、继续教育要求
申报者需取得继续教育相关科目培训证书,及本专业评委会的其他继续教育要求。
(注: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时间累计
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为30学时。公需科目培训一般按照三年为一个周期计算
学时,三年内公需科目需完成90个学时(注:每年公需科目为30学时,共三年)的课程
学习,其中必修课程不少于45个学时。 2018年按30学时考核,其中必修课程不少于15
学时。)
4、论文(著作)
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职称资格申报者须在省市级专业刊物上独立作者公开发表过一篇论文,教授级高工申报者须在国家权威机关确认的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三篇以上。(均不可用内部刊物代替)
5、非上海户籍申报者,须取得上海市居住证且满一年。(具体要求以当年度政策为准)
三、申报流程
1、取得继续教育相关科目培训证书;
2、每年5-6月,来事务所获得一份申报材料指南,回去根据里面的要求将所有材料准备齐全;
3、每年7-8月(高级7月)将准备好的申报材料及所有证书的原件递交至事务所,由事务所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4、一般评审结果在12月底会公布,评审通过者于次年3-4月领取证书。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327号嘉汇广场G栋2楼 (近南丹东路)
联系电话:64037082,64032971
联系人:徐老师(801分机)、袁老师(811分机) 、张老师(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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