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0年度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有效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社会化评审工作,并配合《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实施,现对2020年度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及依据
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以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考评原则,以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任务目标的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作出公正、全面的评价,提高工程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根据《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 [2017号]115 号)、《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发【2016号】2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审定)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规【2017】28号)等有关文件。
二、专业设置
1、计算机与信息技术
2、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日用化学工程
4、建设交通类(土建施工、房地产)
三、申报条件
1、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中的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条件。
2、申报人具备与申报职称一致或相近的专业,并在与所学专业相应的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
3、学历和资历要求:理工类专业, 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任职资历计算日期至2020年年底。
4、 对取得以下奖励或入选相应培训计划,但学历、资历等未达到正常申报条件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在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以破格申报:
(1)国家级科学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
(2)取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
(3)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前三位发明者;
(4)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5)列入上海市领军人才“后备队”人选;
(6)列入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产学研项目、科研经费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负责人;
(7)属于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并通过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A级认定,产业化状态完全符合预期目标,年利润超过100万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负责人。
5、申报截止当日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不予受理。
6、论文要求 :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建设交通类专业必须是独立)撰写过与本人专业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报告、总结两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在省市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在校期间论文不作为评审论文),主送论文须为申报人独立撰写并注明。
7、继续教育要求:
公需课: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2020年申请中级职称须完成公需科目90学时,其中必修课程须不少于45学时;
专业课:专业科目继续教育以各自评委会要求为准。
8、事业单位人员需按照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缺额推荐申报。
四、对申报者所在单位的要求
单位应对申报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所填的内容进行核实,并在相关页“业绩、论文、论著等情况的核实意见 ” 栏内对申报者作为评审的各项主要业绩方面明确写上核实意见,并盖章。凡未写入核实的其他内容在评审时不能作为主要业绩对待。
五、申报流程
(1)条件审核- 至上海职业经理人事务所微信公众号填写基本信息表,由工作人员审核是否符合申报资格 ;
(2)付费;
(3)准备申报材料;
(4)申报材料的审核和修改 - 我们工作人员根据申报人的材料予以审核,并反馈相关意见;申报人员根据意见补充修改相关材料,工作人员再次审核;
(5)网上申报 - 申报人只需完成账号注册,接下来“网上申报”全部由我们工作人员操作;
(6)递交纸质材料 - 网上初审通过者,需要亲自将纸质材料送到,我们要现场审核各类证书、证件的原件;
(7)等待评审结果;
六、 有关时间节点
审核开始时间:2020年3月23日开始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 ,下午 1:00--16:30)。
请打开微信扫一扫,填写相关信息,工作人员会于3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审核结果自动会发送到信息填写的邮箱,请注意查收。
七、收费标准
高级申报费(含评审费、网上申报等服务费): 2800元/人
八、联系地点与联系方式
1 、地址:上海职业经理人事务所(徐汇区肇嘉浜路333号亚太企业大楼807室)。
2 、咨询电话:021-64037082,64032971
微信公众号:shzhichengpingshen
邮箱:cmpn913@vip.163.com
网址: www.zhiyejingliren.com.cn